fbpark 2008-4-27 21:40
5月1日起实施交通新规 处罚标准有大幅调整
超速、闯红灯、乱停车等处罚标准将降低。即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《福建省实施〈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进行了大幅度调整。
新《办法》中,大多数普通显见性交通违法,处罚标准已全面调整,此前“一刀切”的处罚,今后将改为先警告后处罚。同时,处罚标准也大幅降低,如违章临时停车,原先罚款100元,现改为先行警告,如警告无效,处以20元罚款。[align=left]
[b]闯红灯:由200元降到150元[/b][/align]闯红灯是市民经常会碰到的交通违法行为。此前出台的《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试行标准》)规定,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,罚款200元,扣3分。新《办法》调整为:处以警告或者150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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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超速:处罚最高降500元[/b][/align]《试行标准》规定,机动车在道路上(不含高速公路)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至50%以下的,罚款100元,扣3分。新《办法》调整为: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未超过50%的,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。
《试行标准》规定,机动车在道路上(含高速公路)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未达80%的,罚款1000元,扣6分。新《办法》调整为: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%未达80%的,处以500元罚款。
《试行标准》规定,机动车在道路上(含高速公路)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%以上的,罚款2000元,并处吊销;新《办法》调整为: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80%的,处以1500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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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机动车不让行人:降到100元[/b][/align][align=left]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的违法行为,新处罚标准降低一半。《试行标准》规定,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,未减速行驶的,罚款200元,扣2分;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,罚款200元,扣2分。新《办法》均调整为: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。
[b]逆向行驶:由200元降到100元[/b][/align]《试行标准》规定,机动车逆向行驶的,罚款200元,扣3分。新《办法》调整为: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。
[color=lime]最后啰嗦一下,不管处罚如何降,TX们还是要尽量遵守交规,安全行得万里路啊!只是有些灰雄不合理的限速,这样的政策调整,大家还是喜闻乐见的[/color]++4++
xiaolai200 2008-5-19 21:25
罚款却是因该人性化一点
Allen 2008-6-27 13:16
[quote]原帖由 [i]ilivetea[/i] 于 2008-6-27 11:16 发表 [url=http://www.fbpark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32&ptid=330][img]http://www.fbpark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都不扣分啦? [/quote]
是的。